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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制造”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12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十四五”制造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强省、数字强省建设部署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了《“山东制造”品牌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23日

“山东制造”品牌提升行动方案
品牌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是企业产品核心价值的体现,是质量和信誉的保证;加强品牌建设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为推动制造强省和数字强省建设,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打造“山东制造”优势品牌,加快提升“山东制造”品牌影响力和高端化,增强品牌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质量第一、创新引领,打造“山东制造”优势品牌。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品牌,持续扩大品牌消费,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促进质量变革和质量提升,推动“山东制造”品牌高端化,久久为功促进“山东制造”品牌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山东制造·齐鲁精品”推介行动。组建“山东省现代制造业品牌建设促进中心”作为“山东制造·齐鲁精品”推介行动第三方组织机构。面向全省标志性产业链领域,研究制定团体标准和管理办法,遴选一批“山东制造·齐鲁精品”,开展品牌宣传和产品推介工作。举办系列“山东制造·齐鲁精品”推介会,搭建“山东制造·齐鲁精品”推介平台,拓宽齐鲁精品营销渠道,助力企业品牌建设和产品营销。
(二)开展“山东制造·品牌故事”展播行动。面向百年品牌企业培育工程重点培育企业及各市重点培育企业,充分挖掘企业发展历程中的经典故事、案例,体现企业坚持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道路,反映企业质量文化、质量管理、质量创新、品牌创建、品牌推广的特色品牌故事。邀请品牌建设、质量管理、新闻传播等领域的专家对报送故事进行审核把关,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网络平台等开辟展播专区,对符合要求且具有较好公众性、传播性、示范性的故事进行集中宣传展播,充分展示企业品牌故事和企业文化,营造“山东制造”品牌形象。
(三)开展“山东制造·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加快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首席品牌官,把质量诚信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支持重点产业链联盟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质量管理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支持相关协会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市场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现场管理成熟度评价”等各类质量管理活动,提升企业全员全过程质量意识和素质。深入开展全国和全省“质量标杆”选树活动,挖掘提炼典型经验,遴选推荐一批全国质量标杆,选树一批全省质量标杆。联合有关协会举办全省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带动一批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突破提升。
(四)开展“山东制造·标准引领”行动。深化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协同衔接,鼓励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标准研制,推动形成统一协调的标准体系。推进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组织制定相关标准。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鼓励相关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团体研究制定先进团体标准,推荐申报工信部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提升企业对团体标准的推广应用率。加强标准宣传贯彻,支持相关协会、专业机构开展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贯标工作。
(五)开展“山东制造·科技创新”行动。依托链主企业和高校院所,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积极发挥创新资源整合、共性技术研发、创新服务平台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升“山东制造”竞争力。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认定一批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提升产业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开展产学研精准对接活动,组织标志性产业链企业与省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题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充分发挥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作用,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供问题诊断、分析试验、改进验证等技术支撑。
(六)开展“山东制造·品牌交流”行动。定期召开“‘山东制造’品牌创新发展大会”,面向重点品牌培育企业、优秀品牌创新成果企业,从品牌宣传、品牌推广和品牌体系建设等方面致力打造“山东制造”品牌创新发展高端交流平台,系统展示我省企业品牌发展成果和经验,交流发布优秀品牌创新成果企业名单和优秀品牌创新成果,营造“山东制造”品牌宣传交流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品牌建设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实施,完善省市协调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品牌建设工作。
(二)培育品牌标杆。鼓励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开展品牌建设行动,培育一批重点行业和领域精品品牌,打造世界知名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发挥品牌标杆示范作用,引导区域、行业、企业开展对标提升行动,增强品牌培育和管理能力。适时总结推广全省品牌建设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本行动方案及相关企业政策的宣传解读。支持各类新闻媒体开设宣传品牌的专栏和专题节目,总结推广一批企业品牌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案例。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为“山东制造”品牌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电话:0531—51782609)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