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共享品牌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的市场主体,为了行形成品牌合力,共同使用同一受法律保护的标识(商标),标示市场主体、产品(服务)品质、信誉的一种商标。区域共享品牌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区域共享品牌能够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区域共享品牌的核心为商标授权使用制度,对于使用者有较强约束作用,可确保使用区域共享品牌的市场主体不敢违规,因此区域共享品牌的实施可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首先,区域共享品牌必须是受《商标法》保护的注册商标。《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其次,使用区域共享品牌的市场主体必须达到使用区域共享品牌的标准。区域共享品牌应当具有较高的准入门槛,并在《使用许可合同》中设定约束使用人诚信经营的条款。区域共享品牌使用单位必须与商标注册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最后,区域共享品牌的违规成本高。使用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的,商标注册人可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也可以按照《使用许可合同》要求其赔偿,从而提高其违规成本,使其不敢违规。强制市场主体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合法合规经营。对于那些诚信经营的市场主体,区域共享品牌就是其金字招牌,能为其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使其没有违规经营的动机和意图,从而营造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
(二)区域共享品牌公信力强,能够快速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有助于市场主体自主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快速提升。区域共享品牌一般是由政府指定的非盈利机构管理和运营,机构本身并不使用该品牌,因而具有中立身份。如果政府部门对其进行支持,区域共享品牌就具有较强的公信力,较容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我省打造“好客山东”区域共享品牌,经过政府支持与背书,已经成为山东的名片之一。由此可见,区域共享品牌公信力强,能够赋予区域市场主体强大的生命力。
(三)区域共享品牌能够形成品牌合力,集约化宣传推广市场主体自主品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众人拾柴火焰高。一是众多市场主体同时使用同一品牌,品牌的传播会更广泛、影响力也会更大,将会带动整个区域经济发展。二是市场主体可采用共享品牌加自主品牌的双品牌使用模式,充分利用共享品牌的知名度、影响力,提升自主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节约品牌宣传费用,大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并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四)实施区域共享品牌战略,能够大幅提升区域知名度和影响力,减轻市场监管压力,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区域共享品牌作为一种地域形象代表,对于提升市场主体知名度、影响力,树立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随着商品的流通及品牌的宣传,区域知名度、曝光率会迅速增加,区域形象也会更加完美,大幅区域知名度和影响力。由于市场主体使用区域共享品牌,不仅受《商标法》有关规定的约束,还受到《使用许可合同》的约束,市场无形的手发挥作用,第三方主动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避免了因为市场监督导致的矛盾,更可以《使用许可合同》等民事手段化解政企矛盾,减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负担,建立亲清政商关系以及和谐政企的关系,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三、打造我省“诚信齐鲁”区域共享品牌的可行性
诚信是我国传统美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要求企业家要做诚信守法的表率,带动全社会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诚信”是齐鲁大地的文化传承,是礼义之邦山东人所践行的文化与品格内涵,打造我省“诚信齐鲁”区域共享品牌既有历史基础,也有现代必要性,顺应中央要求,助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
(一)“诚信齐鲁”做为区域共享品牌符合我省传统文化内涵。习总书记指出,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传承和发展的根本,如果丢掉了,就割断了精神命脉。山东古称齐鲁,历史悠久,享誉海内外,全国乃至世界皆知齐鲁是指历史悠久且具有诚信文化的山东大地。将“诚信齐鲁”做为我省区域共享品牌,能获得最好、最正面的的宣传效果,对于树立我省形象,扩展我省影响力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二)“诚信齐鲁”做为区域共享品牌可以与我省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好客山东”旅游品牌完美结合,打造区域品牌“双子星”。我省旅游行业品牌“好客山东”经过多年宣传打造,在全国及世界已有较大影响力及较高的知名度,已经成为了我省一张名片。“好客”是山东的形,“诚信”是山东的魂。如使用“诚信齐鲁”做为我省市场主体一个共享品牌,可以形成“好客山东、诚信齐鲁”的宣传名片,琅琅上口,全面展现我省形象。长期以来,我省在国际国内已经形成了厚道、诚实、信用的地域形象。打造“诚信齐鲁”区域共享品牌,把“诚信齐鲁”品牌与名牌市场主体、名牌产品、名牌文化等相融合,形成山东的自主品牌形象,能够使其与“好客山东”一起成为山东省对外宣传的名片、市场主体诚信名片。
(三)市场主体有使用“诚信齐鲁”区域共享品牌的迫切需求。区域共享品牌的核心是商标许可,受国家法律保护。目前,山东省著名商标、省名牌、驰名商标等认证工作均已停止。市场主体目前急需一个具有公信力的品牌做为对其诚信经营等方面的认可,从而得到市场的认同。而“诚信齐鲁”无论从名称、还是文化内涵等方面均能让消费者信任、放心,因此用“诚信齐鲁”做为区域共享品牌,市场主体接受程度更高。
(四)“诚信齐鲁”品牌是已经受到法律保护。“诚信齐鲁”具有商标的显著性,不违反《商标法》规定且经过查询没有发现在先权利。目前,山东齐鲁知识产权股份公司已经在所有45个大类上提出了注册申请;已有37个大类上的“诚信齐鲁”获得商标专用权。其他类别在待审中。“诚信齐鲁”标识也已经同步进行了著作权备案保护。因此使用“诚信齐鲁”做为我省区域共享品牌已经具备有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