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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打造“诚信齐鲁”区域品牌 的重要性及可行性探讨(三)

发布时间: 2022-04-25

四、诚信齐鲁”做为我省区域共享品牌的对策措施

实施“诚信齐鲁”区域共享品牌战略,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品牌使用标准。共享品牌的使用必须限定一定的使用标准,设定品牌进入的“门槛”,提高品牌的美誉度、信赖度、如可以规定以下基本条件:

1)成立三年,持续经营良好(市场主体持续性);

2)无重大失信记录(市场主体的可信赖性);

3)法定代表人三年无不诚信记录(控制人的可信赖性);

4)有正在使用的注册商标(保护区域共享品牌);

5)自有品牌宣传费近三年平均年投入大于5万元人民币。等等(避免搭便车行为)。

同时,鼓励各行业协会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制定更加具体的标准。

(二)设立独立运行的品牌管理机构。“诚信齐鲁”管理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相关机构负责,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非公益组织,独立运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必须接受主管部门监管约束,准确执行政府有关指令,正确管理区域品牌。  

(三)严格品牌使用程序。建议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由品牌管理机构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严格使用程序。合同内容应当完备,严格使用程序,如可以设定哪些情况视为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品牌管理人可以向有关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约定使用期间达到哪些标准,可以给予奖励等等。

(四)完善后续监管措施。一是主动接受社会及市场监管部门监督。品牌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建设APP、专门网站、微信、抖音等形式宣传推广成员单位,并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主要内容,如单位名称、地址、使用期限、使用商品或服务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违法违规举报,收到举报或有关部门的通报后,及时根据《商标法》及合同法进行处理。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对区域共享品牌进行管理。二是委托社会机构监督商标侵权行为。品牌管理机构可委托其他社会调查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主动发现违规使用区域共享品牌的行为、侵权行为等,共同维护品牌权威性。三是设置举报奖励,鼓励社会大众举报违法使用或侵权使用区域共享品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