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统一信用基础体系 推进各类主体信用记录全覆盖
8月22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山东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若干措施》,以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
围绕建设全省统一信用基础体系,《措施》提到,健全完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制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编制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成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信用中国(山东)网站集群,实现在全省范围内信用信息的数据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推进各类主体信用记录全覆盖,强化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实现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覆盖。
《措施》还强调,着力发挥政务诚信引领作用,提升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其中提到,加强法治诚信政府建设,对失信政府机构“零容忍”,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建立政府机构涉诉信用调解机制,完善政府机构和公务员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机制。
为深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措施》提到,强化科研诚信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科研人员诚信教育;推广应用“山东食链”,推进危险化学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完善生态环保信用监管机制,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
针对金融领域,《措施》提到,要深化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信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和征信、评级等机构在风险管理中应用信用信息,提升风险预警处置效能;加强金融领域违法失信行为监管,依法严惩逃废债行为。
在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方面,《措施》提到,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和涉企审批告知承诺制;拓展“信易+”惠民便企应用,为诚实守信企业提供便利,让守信群众获得实惠。
《措施》还提到,创新推进信用融资服务,建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创新信用融资产品,推广“信易贷”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