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立潮头、“蚝”鲜万家 信用助力“乳山牡蛎”品牌保护纪实
发布时间:
2025-03-13
一、基本情况
政府合同协议的规范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合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将行政合同作为特别行为程序,对行政合同的定义、适用事项、订立原则及方式、生效、变更及解除等作出了基本规定。为不断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强政府合同履约信用监管,乳山市以“重合同、守信用、防风险、促发展”为导向,努力做实全市政府合同规范管理工作,先后印发了《乳山市合同签订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乳山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全面推行政府合同全链条规范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合同全过程信用监管,切实落实规范建设“决策、执行、监督”闭环工作模式,在内控“塑链”、管理“固链”、检查“补链”上持续发力,真正做到内固管理机制、外防法律风险,全市各部门、单位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履约践诺能力有效加强,为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质法治环境。多年来,全市各单位纳入管理的合同实现了履约和诉讼“零”风险,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25%以上。
二、做法成效
(一)强化内控“塑链”,严防决策风险。不断完善全市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搭建全市合同规范管理的“四梁八柱”,有效维护本单位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修订出台《乳山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及配套操作指南,明确合同管理6个环节,完善事前合法性审查、重大合同管理、专项合同管理等5项制度,将合同管理制度列入各单位内控制度,各单位均结合本系统、本领域特点制定签订审批、合法性审查等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切实承担起合同管理主体责任,全市形成合同管理专项制度52件。二是构建闭环运行体系。办理针对当前各类合同涉及面广、数量多、形式新、责任重的特点,制定合同审核流程图和意见表,在全市推动形成一科承办、四级审核、一室(办公室)备案的“1+4+1”办理模式,形成磋商、起草、审核、签订、存档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对合同签订加强过程监督,实行各环节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合同磋商、签订、履行、档案保存等环节,对重大风险及时汇报,提高操作实效;三是建立资金支付管控机制。将合同审查与财政支付资金挂钩,未经合法性审查通过的合同,财政部门不得对外支付款项。主管单位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村级合同监督管理,严格把控资金去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规范流程“固链”,提升执行实效。切实解决政府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易出现的合同内容不规范、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助推全市各类合同依法按规管理。一是抓实法律风险前置审查。明确政府合同事前审查“两个一律”:合同送审前未经合同相对方资信调查、法律顾问审查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三个程序,一律不予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二是落实重要合同事前评估。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风险评估、集体研讨决策等工作,确保合同签订依法依规,全市各部门合同签订前合法性审查率、重大合同事前报批和风险评估率均达100%。三是做好档案统一编号管理。加强编号管理和统一备份,细化台账管理和档案分类管理,将合同文本原件、合法性审查意见、合同履行和前期谈判过程中的各类佐证资料整理归档,按时更新合同履行情况,保证合同档案完整,入账凭证无误,有效避免履约和诉讼风险。
(三)监督落实“补链”,确保履责到位。坚持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落脚点,积极防范“新官不理旧账”情况发生,及时杜绝政府失信行为。一是定期调度检查。印发合同检查年度计划,制定合同检查要素表,从制度落实、工作机制、合同文本、档案管理、账目管理等五个方面着手,结合各单位按季度定期报送的合同目录备案情况,做到应检尽检,及时发现问题,平均每年检查合同超1000件,检查范围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全覆盖。二是强化联动监督。建立合同审查与财政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围绕合同相关账目管理、资金流转方面开展专项督查,近2年分别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共开展实地检查合同2308份,抽查评查1987份,反馈问题数环比下降52%。三是持续跟踪问效。做到检查结果点对点反馈、一对一通报,合同签订单位在合同履行期内每季度报送履行情况报告,动态掌握合同履行进展,协调处理履行争议,促进合同顺利履行。做好政府合同履约信用管理,实现政府合同履约、政务服务信用承诺、招商引资、行政允诺等履约践诺信息常态化归集,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发生。
三、经验启示
以“规范化”为引领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站在全局角度梳理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打造政府作承诺、后续有监督、失信能改善的监管闭环,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服务中心工作。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工作立足点,主动贴合党委政府各项重要决策部署,为招商引资、政企合作等重要协议把好审查关,积极发挥好助改革、促发展的法治服务作用。
二是助力基层定分止争。注重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建立完善的规范化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统筹使用基层各类法治领域人才,建强基层法治工作阵地,降低合同履约风险,有效提升法律风险防控水平。
三是优化职能顺畅运行。要坚持立足工作实际,健全合同内控管理体系和操作指南,压实合同管理决策、审核、履行、监督各环节责任,兼顾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切实维护本单位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合同协议的规范管理,是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合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将行政合同作为特别行为程序,对行政合同的定义、适用事项、订立原则及方式、生效、变更及解除等作出了基本规定。为不断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加强政府合同履约信用监管,乳山市以“重合同、守信用、防风险、促发展”为导向,努力做实全市政府合同规范管理工作,先后印发了《乳山市合同签订暂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乳山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全面推行政府合同全链条规范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合同全过程信用监管,切实落实规范建设“决策、执行、监督”闭环工作模式,在内控“塑链”、管理“固链”、检查“补链”上持续发力,真正做到内固管理机制、外防法律风险,全市各部门、单位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履约践诺能力有效加强,为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营造优质法治环境。多年来,全市各单位纳入管理的合同实现了履约和诉讼“零”风险,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25%以上。
二、做法成效
(一)强化内控“塑链”,严防决策风险。不断完善全市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搭建全市合同规范管理的“四梁八柱”,有效维护本单位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修订出台《乳山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及配套操作指南,明确合同管理6个环节,完善事前合法性审查、重大合同管理、专项合同管理等5项制度,将合同管理制度列入各单位内控制度,各单位均结合本系统、本领域特点制定签订审批、合法性审查等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切实承担起合同管理主体责任,全市形成合同管理专项制度52件。二是构建闭环运行体系。办理针对当前各类合同涉及面广、数量多、形式新、责任重的特点,制定合同审核流程图和意见表,在全市推动形成一科承办、四级审核、一室(办公室)备案的“1+4+1”办理模式,形成磋商、起草、审核、签订、存档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对合同签订加强过程监督,实行各环节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合同磋商、签订、履行、档案保存等环节,对重大风险及时汇报,提高操作实效;三是建立资金支付管控机制。将合同审查与财政支付资金挂钩,未经合法性审查通过的合同,财政部门不得对外支付款项。主管单位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村级合同监督管理,严格把控资金去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规范流程“固链”,提升执行实效。切实解决政府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易出现的合同内容不规范、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助推全市各类合同依法按规管理。一是抓实法律风险前置审查。明确政府合同事前审查“两个一律”:合同送审前未经合同相对方资信调查、法律顾问审查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三个程序,一律不予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二是落实重要合同事前评估。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风险评估、集体研讨决策等工作,确保合同签订依法依规,全市各部门合同签订前合法性审查率、重大合同事前报批和风险评估率均达100%。三是做好档案统一编号管理。加强编号管理和统一备份,细化台账管理和档案分类管理,将合同文本原件、合法性审查意见、合同履行和前期谈判过程中的各类佐证资料整理归档,按时更新合同履行情况,保证合同档案完整,入账凭证无误,有效避免履约和诉讼风险。
(三)监督落实“补链”,确保履责到位。坚持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落脚点,积极防范“新官不理旧账”情况发生,及时杜绝政府失信行为。一是定期调度检查。印发合同检查年度计划,制定合同检查要素表,从制度落实、工作机制、合同文本、档案管理、账目管理等五个方面着手,结合各单位按季度定期报送的合同目录备案情况,做到应检尽检,及时发现问题,平均每年检查合同超1000件,检查范围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全覆盖。二是强化联动监督。建立合同审查与财政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围绕合同相关账目管理、资金流转方面开展专项督查,近2年分别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共开展实地检查合同2308份,抽查评查1987份,反馈问题数环比下降52%。三是持续跟踪问效。做到检查结果点对点反馈、一对一通报,合同签订单位在合同履行期内每季度报送履行情况报告,动态掌握合同履行进展,协调处理履行争议,促进合同顺利履行。做好政府合同履约信用管理,实现政府合同履约、政务服务信用承诺、招商引资、行政允诺等履约践诺信息常态化归集,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发生。
三、经验启示
以“规范化”为引领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站在全局角度梳理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打造政府作承诺、后续有监督、失信能改善的监管闭环,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服务中心工作。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工作立足点,主动贴合党委政府各项重要决策部署,为招商引资、政企合作等重要协议把好审查关,积极发挥好助改革、促发展的法治服务作用。
二是助力基层定分止争。注重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建立完善的规范化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统筹使用基层各类法治领域人才,建强基层法治工作阵地,降低合同履约风险,有效提升法律风险防控水平。
三是优化职能顺畅运行。要坚持立足工作实际,健全合同内控管理体系和操作指南,压实合同管理决策、审核、履行、监督各环节责任,兼顾行政效率和工作质量,切实维护本单位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