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品山东

菏泽:关于开展2024年度“牡丹诚信之星” 培育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0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经发局):

为持续深化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意识,现在全市组织开展“牡丹诚信之星”培育选树活动(详见附件)。

请各县区发改部门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作用,组织本县区产业园区、街区(商圈)、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诚信个人申报“牡丹诚信之星”,创建诚信典型,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5335417

附件:2024年度“牡丹诚信之星”培育选树活动方案

菏泽市社会信用中心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2024年度“牡丹诚信之星”

培育选树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菏泽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菏办发电〔2023〕23号)《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菏泽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美德山东和信用山东建设的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菏文明委〔2023〕1号)精神,多渠道树立现代诚信典型,打造“诚信菏泽”,现在全市范围开展牡丹诚信之星培育选树活动,打造一批诚信经营、守信践诺信用管理典型园区、街区(商圈)、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美德信用个人。

一、活动主题

诚实守信共赢未来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菏泽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菏泽市社会信用中心

承办单位:菏泽市信用协会

媒体支持:大众网菏泽,菏泽市广播电视台,菏泽日报,牡丹融媒体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培育选树对象

全市范围内正常经营的产业园区、街区(商圈)、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培育选树类别

在全市区域培育选树牡丹诚信之星信用管理典型园区1个、信用管理典型街区(商圈)2个;牡丹诚信之星标杆企业(个体工商户)10家、典型企业(个体工商户)30家;牡丹诚信之星美德信用个人10名。

(三)活动期限

牡丹诚信之星培育选树活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创建诚信之星意向的单位申报。2024年3月15日—6月30日。

第二阶段:申报诚信之星的单位按照建设标准开展信用建设。2024年3月15日—10月31日。

第三阶段:创建单位提报验收材料,主办、承办单位组织验收;申报美德信用个人提交申报材料。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第四阶段:组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为获得“诚信之星”的单位和自然人颁奖。2024年12月。

(四)条件与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产业园区、街区(商圈)申报要件与标准参照《山东省信用管理典型园区、街区(商圈)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参照《菏泽市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3.申报单位应遵守诚信经营,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并热衷于环境保护、积极纳税和信用建设等。

4.建立健全完整的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管理制度上墙、管理专班人员建设、诚信文化学习与宣传、社会责任等。

5.美德信用个人要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带动身边人、周围人讲诚信。如实列举从事信用建设经验或典型诚信事迹2件以上的,优先推选。

6.申报单位、个人无公示的失信信息,无不良信用记录,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由主办单位为获得“牡丹诚信之星”的单位、自然人颁发荣誉名牌、证书等。同时,择优推荐成为市信用协会会员,作为后期重点培育扶持对象,从金融、政策方面给予诚信企业强有力的支持,并优先推荐参与省里组织的“齐鲁诚信之星”评选。

(五)报名办法

请参与培育选树的单位、个人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表报各县区发展改革局(经发局),由各县区统一报送主办、承办单位。

菏泽市社会信用中心

联系人:洪萍;联系电话:5335417

电子信箱:hzsshxyzx@163.com

菏泽市信用协会

联系人:侯洪英;联系电话:13869724148

电子信箱:hzsxyxh2023@163.com

附件:1.2024年度菏泽市“牡丹诚信之星”信用管理典型园区、街区(商圈)申报表

2.2024年度菏泽市“牡丹诚信之星”企业(个体工商户)申报表

3.2024年度菏泽市“牡丹诚信之星”美德信用个人申报表



附件下载: 附表.doc